2016年郴州公积金缴存比例为:
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标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12%缴交。
郴州2016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:
(1)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:
北湖区、苏仙区1130元;
桂阳县、宜章县、永兴县、嘉禾县、临武县、汝城县、桂东县、安仁县、资兴市为1030元;
(2)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:11070元。
2016年度缴存额为:
北湖区、苏仙区:90元≤2015年度缴存额≤2851元
桂阳县、宜章县、永兴县、嘉禾县、临武县、汝城县、桂东县、安仁县、资兴市:82元≤2015年度缴存额≤1328元
缴存手续:
温馨提示: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,只能通过单位与个人共同缴存。
缴存地点:
郴州各区县市的公积金服务中心